從托爾斯泰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探窺死亡之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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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,在五十八歲之年完成了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,這部中篇小說是托爾斯泰探討「死亡」主題的文學傑作。

出生於1828年托爾斯泰,年輕時沈迷於酒色、揮霍無度,他在自身靈與肉的劇烈抗爭中,對生命存在的不斷質疑曾差點將他推向自殺邊緣,最後,他回歸大自然的懷抱,從樸實的俄國農民的信仰中,找到靈魂的出口,他發現原來生命的答案,盡在耶穌基督裡面。在「安娜‧卡列妮娜」完成後,他暫時停筆了十年,這段時間是新的信仰在他心中滋生與沈澱時期,之後他提筆寫就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,企圖從信仰角度探討生命的意義。

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的小說故事,是描述一位平凡的檢察官伊凡‧伊里奇面對死亡的過程。

伊凡。伊里奇是個一心只求安舒生活的人,雖然生活中也存在著一些惱人的事情,比如妻子時常為著生活的一些小事與他爭吵不休。

伊凡在婚後的第十七年,遭逢升遷的挫折,在奮力的爭取下,他意外獲得比同僚高出兩級的職位,並獲得五千盧布的年薪。於是他搬進漂亮的公寓。為了彰顯自己的品味,他自己動手設計裝潢、擺設家具,也自己更換窗簾,但就在裝置窗簾的時候,忽然失腳摔落下來,側腹撞傷,疼了幾天,卻很快就好了,因此他不以為意,反而認為是自己的身手矯健以致於只受了點淤傷。

透過此次的升遷,伊凡為家人創造一個安舒、體面的生活,這段時期,妻子停止與他爭吵。

但是安舒的生活,漸漸地也令人感到缺乏一種變化,這時伊凡‧伊里奇的嘴巴裡開始有一種怪味,左腹部隱隱作痛,心情開始變壞,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戰爭再度點燃,破壞了之前才形成不久的那種愉快、體面的生活感覺。

死亡的陰影一路進逼伊凡‧伊里奇,他開始回顧自己的過去,痛切發現人生的虛無,以及周遭人的虛偽,死亡的折磨使他重估自己「活著」的意義,而家人、朋友對一個瀕死之人的冷漠和疏離,使他體會到心靈的痛苦比肉體的痛苦更加恐怖。就在他即將臨終前,因不能明白生命的困惑而揮舞手臂狂叫嘶吼,那時他的小兒子悄悄走到他的床邊,熱切純真地接住他的手,放在手上親吻、痛哭。

就在那一剎那,跌落洞底的伊凡‧伊里奇看到奇妙的一道光,他得著了啟示,看見了別人和自己的真實狀況,他選擇了諒解一切,於是立刻從痛苦中得著釋放,死亡對他而言不再是恐懼,而是進入一個光明與喜樂之地。

本文嘗試詮釋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的小說文本,探討托爾斯泰透過此作品想要呈現的幾個關於「死亡」的觀點。

死亡有時出乎意料的來臨,使你的人生如一齣驚悚劇

一、從「死亡」的來臨,探討「活著」的意義

 「死亡」的來臨在托爾斯泰筆下,恰似一齣驚悚劇,「死亡」悄悄地、以出人意料之外的方式來臨。當伊凡‧伊里奇因為升官,為了迎向生活中一切美好的開始,他興緻勃勃地親自設計與動手裝潢新居,卻一個不小心而從梯子上摔下來,他原以為只是個淤傷,過幾天就沒事。沒想到這卻是一次死亡的拜訪,「死亡」像一個隱形的客人,悄悄住進他的新家,隱藏於華麗的外在生活與內在虛榮的滿足之中。當新生活的愉悅也像從前舊生活般逐漸平淡後,那次摔傷所引發的左腹部疼痛就開始了,伊凡‧伊里奇就這樣開始邁向人生終結的歷程。

到底怎樣活,才是對的?」這個問題強烈困擾著伊凡‧伊里奇人生的最後階段。「死」與「活」的課題在這個時候,呈現一種奇妙的、互為辯證的雙面性。

在肉體的死亡尚未臨到之前,伊凡‧伊里奇所追逐的人生就是一般普通人的表面生活,只在意工作、娛樂、家庭等方面的成功,缺乏對自己內在生命的審視,這段時期他的內在靈性可說是靜止,而等於是「死亡」的;然而一旦面臨肉體的「死亡」,才迫使他認真思考什麼是「活著」。伊凡‧伊里奇有段時間企圖以回到工作去攔阻自己面對死亡的糾纏,當他開始審理案件,「死亡」又來到他面前,阻礙他的工作,對於這個情境,托爾斯泰有段精彩描述:

「他已經意識到,他的審判工作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把他想要遮掩的事情遮擋住了,他已經不能靠審理案件來擺脫它了。而最糟糕的是,它之所以要引起他對它的注意,並不是為了要他做什麼事,而僅僅是為了叫他看著它、正視它,什麼事也別做地看著它,——這使他覺得難以形容的痛苦。」(註1)

這段的覺醒,使書中的主角伊凡‧伊里奇開始問自己:「難道只有它(死亡)才是真實的嗎?」,這也是給每位讀者的當頭棒喝,促使我們去思考我們的日常生活、動作與工作的意義到底是什麼?面對「死亡」的威脅與真實性,「活著」的真實性又是什麼?

代表中國儒家思想的孔子說:「未之生,焉之死?」,而俄國作家托爾斯泰由基督教信仰出發,提出反面的觀點:「不知死,焉知生?」

常人看來,「死亡」是一種「滅絕」和「失去」的狀態,也點出生命的「有限性」,當我們不能面對「失去」,也就不能珍惜「擁有」。

每個人終其一生必須為自己的生命、生活,以及自己的人生抉擇負責任,別人不能取代我們面對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。

二、生命的意義在於個體與他人的關係

 從《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》一書中,托爾斯泰所探討的生命存在意義,也在於活在一種有意義的人我關係中。主角伊凡‧伊里奇自從生病之後,在孤寂生活中才深刻體會到原來自己是需要別人的關心與認同的,而他從前的工作和生活,只是把人當作「一件事」來處理,自認完美地做到「公事公辦」即可,不需憐憫也不需多作一些什麼事情。

「對伊凡‧伊里奇來說,只有一個問題是重要的:他的病情危不危險?但是醫生卻對這個不適當的問題不予理會。從醫生的角度來看,討論這個問題是徒勞無益的,因此不必討論。…所有這一切與伊凡‧伊里奇曾千百次地做過的事一模一樣,他也總是以這種無懈可擊的方式對被告宣布他的判決。現在醫生也同樣出色地作出了總結,並且得意地、甚至愉快地從眼鏡上面望了被告一眼。…這個結論使伊凡‧伊里奇大吃一驚,在他心中喚起了對自己的極大憐憫,同時對這位醫生對如此重大的問題的冷漠,感到極大的憤慨。」(註2)

患病的過程中,發現自己變成別人眼中的「障礙物」

從醫生無暇關心病人的身心疼痛與焦慮的現象,伊凡‧伊里奇彷彿看見從前的自己。而患病過程中,他發現自己在別人眼中,包括最親密的家人與同事,都把他當成是一個「障礙物」對待。他的痛苦在別人眼中居然是是無足輕重的,好像自己與別人是生活在兩個不同的星球上。

「在伊凡‧伊里奇一生中從來沒有比這這更重大的事情,在他身上發生了。關於這一點,只有他一個人知道,周圍所有的人都不明白,或者不願意明白,他們還以為世界上的一切都在照常進行,正是這一點最使伊凡‧伊里奇感到痛苦。家裡的人,主要是妻子和女兒,還熱衷於出門訪客,他看出,她們什麼也不明白,還責怪他老是悶悶不樂,苛求別人,彷彿他在這方面有錯似的。雖然她們極力掩飾,但他看得出他妨礙了她們。」(註3)

「在法院裡,伊凡‧伊里奇也發現,或者他自以為發現,別人對他有一種奇怪的態度:一會兒他覺得,人們在打量他,就像在打量一個即將讓出空缺來的一個人一樣,一會兒他的朋友們又突然友好地嘲笑他疑神疑鬼,彷彿他體內那個可怕的、從沒聽過的病倒成了他們最愉快的笑料似的。…」(註4)

面對別人的漠不關心,主角伊凡‧伊里奇認為這種精神痛苦遠勝過肉體的痛苦,而諷刺的是在周遭的人群中,他只有在男僕格拉西姆的陪伴中獲得一絲人情的溫暖,而最後他在面臨死亡的狂亂嘶吼中,他的小兒子給予純真的親吻和哭泣,他才醒覺過來,終於能體諒一切,乃至安然去世。

活在這世中,雖然我們都是獨立個體的存在,但是人與我以及大自然界的關係與互動,才能形成所謂「存在」的意義,因為有他人存在,我們才能體會自己的存在價值,人與人之間彼此的互動形成一個有情的世界,我們學習「給予」、也學習「獲得」,這是生命的「尊嚴」問題;人面對「死亡」的恐懼,就在於意識到自己不再有明天的可能性,許多事情以及與人的關係不再有實現與補救的機會,即將與這個有情世界永遠隔絕。因此「死亡」的接近,也在逼使每個人重估自己一生與他人的關係:「到底什麼才是對的?」、「誰是我這一生最在乎的人?」

    我這一生到底最在乎誰?

三、「死亡」對人的生命是「審判」

 「死亡」所剝奪的是人生存的自由和和生命發展的一切機會與人際關係,如同一個犯人犯罪,他理當被囚禁以剝奪生活的自由一樣。托爾斯泰以伊凡‧伊里奇是個法官的角色,帶出一個真理:他審判別人,自己最終也必須面對審判。

這個真理說明了基督信仰非常重要的一個主題:我們每個人終其一生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,面對生命之主的審判,不論好人或壞人,聰明或愚拙都不能逃脫這個審判。我們所思所想、以及一切所做的,都必須向上帝交帳。

伊凡‧伊里奇習慣以優秀的技巧審判別人,自認為一輩子循規蹈矩,面對死亡的逼近,他也必須面對自己內在聲音的審判,他的內在聲音其實是「生命之主」的隱喻。

「…等到吉拉辛走進另一間房間裏,他就再也按捺不住地像個小孩似地哭了起來。為他自己的無助而哭,為自己的孤寂而哭,為人類的無情,為上帝的殘忍,為神的不在而哭。『祢為什麼要作這些事情?祢為什麼要把我弄到這裡來?祢為什麼要這樣狠心地折磨我?』他並不期望得到回答,但卻因為沒有回答和不可能有回答而悲泣。疼痛又尖銳起來了……隨後他變得安靜了,不但不再哭泣,甚至還屏住氣息,聚精會神地像是在聆聽,他所聽的並不是可聞的人聲,而是自己的靈魂之聲…」

「『你要什麼?』…『活下去,怎麼活呢?』內在聲音問道。」

「…現在又要怎樣呢?活下去嗎?如何活呢?像你在法庭任職時那樣活下去,那時傳達吏宣佈道:『法官升堂!』法官升堂!好一個法官!他對自己重複道。」「『法官在這裡,但我是清白的!』他憤怒地喊道。『這是為了什麼?』隨後他停止呼叫,臉轉向牆壁,繼續思索這個問題…但他不論怎麼思索,都找不到答案…」

「…以前似乎完全不可能的事,也就是他沒有照應該生活的方式生活,這也許是正確的。…他想替自己辯護,但他感到他所要辯護的東西實在太脆弱了,根本沒有東西可以辯護。…」(註5)

從伊凡‧伊里奇發現自己生命的脆弱、虛無,以及無能掌握自己到底應該如何活的事實,他發現自己根本無力為自己辯護。

    死亡也是一種解脫嗎?

四、「死亡」居然也能成為一種救贖

在這個充滿生機與美善,另一方面又伴隨著罪惡與苦難的世界裡,「死亡」除了是對生命的審判外,它還有弔詭的另一面:它同時也是苦難與纏磨之疾病的解脫。

但托爾斯泰在「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」的書中,更點出一個關於死亡的重要意涵:人不僅是一死百了的「解脫」而已,靈魂是存在的,重要的是人如何跨越死亡之門,得到生命的「最終救贖」。

當伊凡‧伊里奇的生命來到最後的階段,在妻子的建議下,他接受了聖餐禮,這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的懺悔,他滿含淚水領受聖餐,感到痛苦緩解許多,心中升起一股想要活下去的意志力。然而面對妻子於聖餐禮之後的問好,他心中再度燃起對妻子與一切對他不公和虛偽的憤恨,這憤恨使他再度自陷於內心世界對別人的論斷與審判之中,而將他推落一去不返的深淵。

「…他在回答他太太的問話那一刻就已體會到他已經失落,一去永不復返,最後的終點已經來了,…這樣整整三天,而這三天對他來說並不存在,他只是在黑的袋子裡掙扎,因為他已被視之無形但不可抗拒的力量投入其中了。他像被判死刑的囚犯一樣,明知自己無法自救,卻還在劊子手裡掙扎。…他之所以不能一鑽就進去,是由於受到他一生清白清白無罪這個念頭的阻礙。他為他的一生所作的辯護緊緊地攫住,使他無法前進,這使得他遭受了極度的折磨。…」(註6)

在伊凡‧伊里奇跌落黑暗深淵,已體會到自己無力自救,而只能停止掙扎,並沈靜下來聆聽:「是的,並不是每件事都對,但什麼是對的?」他在困頓中,突然有一道光照耀,使他得著一個啟示:「雖然沒有按照應該的生活方式生活,但仍然可以補救…『但到底什麼是對的?』」,就在最後的思索中,他感覺到有人靠近他,親吻著他的手,感到一股溫暖,他張開眼睛看到了小兒子,接著他的妻子也來了,他看見她臉上未乾的淚痕,他終於瞭解到他為家人所帶來的痛苦,他開始為他們感到難過。

「他本想補充一句『原諒我』,但卻說成『算了吧!』擺擺他的手,心裡知道那諒解一切的祂將會諒解他的一切。於是他突然明白,一直壓迫他、不肯離開他的那個東西已經立刻從兩方、從十方、從一切方面脫落而去了。他為他們難過,他必須用行動表現出來,好讓他們不至受到傷害:解除他們的束縛並使他自己從痛苦裏解脫出來。…」(註7)

伊凡‧伊里奇在垂死之時,決定選擇「順服」(安靜聆聽生命之主的聲音)與「諒解」別人,這使他獲得最終的「救贖」,他發現自己可以坦然地面對死亡的痛苦與恐懼,當他進入死亡之門時,迎著他的是光明與喜樂。

「他向自己問道,『它怎麼樣了呢?痛苦啊,你在哪裡?』…他尋找他害怕過的死亡恐懼,但無所見。『它在哪裡?什麼死亡?』既然沒有死亡,也就沒有恐懼了。」(註8)

在新約福音書裡面關於死亡的奧秘

五、「死亡」成為耶穌基督救贖的奧秘

以上是托爾斯泰透過小說主角的心裡描述,想要探討人如何能超越死亡的觀點,他在小說裡最後一段的描述,尤其簡要精闢:

「『完了!』在他身邊的一個人說。他聽到了這兩個字,接著在他的心靈深處復誦了它。『死事完了,』他對自己說,『不再有了!』他吸了一口氣,在舒氣的當中停止了呼吸,伸開四肢,死了。」(註9)

托爾斯泰用「死事完了!不再有了!」的語句,令人想起約翰福音十九章,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所說的「成了!」的話,以及啟示錄二十一章中提到耶穌的勝利所帶來的新天新地,死亡與疼痛等都「不再有了」的描述。托爾斯泰巧妙地使用這樣的字句,從信仰的角度,令人彷彿聽到耶穌死而復活的勝利號角聲,而有一種餘音繞樑不絕之感,那是一個圓滿的總結,也是作為生命之主的耶穌基督,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對人類救贖之工的得勝宣告。

從托爾斯泰寫作此部小說的信仰觀點,最後的小說結局,顯然是借用了福音書中耶穌臨終的宣告。從聖經神學的角度,思考這個小說結尾,必須提出一個重要觀點:人人都無法逃脫「死亡」的終局與審判,「死亡」之所以能被翻轉而成為「救贖」的可能性,是一個在基督裡的「奧秘」。

新約約翰福音十章18節非常有力的說明了這個論點:「沒有人奪我(耶穌)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,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…」。只有創造生命的主宰才能對「生」與「死」擁有絕對的權能,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來到世間,代替人類一切的罪犯受審判以致死亡,第三天卻從死裡復活,充分彰顯祂勝過死亡的權勢,祂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「成了!」,應該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最驚天動地的一句話。因為耶穌基督的代死和赦免的行動,我們才能獲得內在生命的真正平安與安息,這是關乎此生和將來的人類生命的重要課題,這使我們面對「死亡」不再是「驚懼」和「刑罰」,而是格外珍惜上帝給我們在世的日子,活出一個有仁愛、公義的生活。

在新約福音書中,耶穌藉著睚魯的女兒與拉撒路的死亡,說他們「不是死了,是睡著了」的兩事件(註10),說明祂將把人面對死亡的恐懼,反轉成為「安睡」的平和狀態,那是耶穌基督向世人表明祂將得勝死亡的預告,最後祂也透過十字架的受死與復活,完成了這件關於全人類生命的大事,新約福音書對耶穌事蹟的真實描述與見證,表達了創造之主對生命的權能,也充分表達了「神愛世人」的恩典與奧秘。

「我從何來?我往何處去?我是誰?生命是什麼?」這是大文豪托爾斯泰所追尋與思索的生命存在課題,這樣偉大的文學作品,成為人類重要的精神遺產。

本文作者/ 程亦君

 

註釋與參考書:

註1《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》p.93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2《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》p.71-72 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3《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》p.77-78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4《伊凡‧伊里奇之死》p.79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5:《死的況味》p.231-238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6:《死的況味》p.240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7:《死的況味》p.241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8:《死的況味》p.242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9:《死的況味》p.242,志文出版社,托爾斯泰著

註10:路加福音第八章52節、約翰福音第十一章11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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